吕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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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015/06/24 1.2w 阅读 317 点赞

吕政发〔2015〕5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64项,取消1项,下放63项。现将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坚决停止审批,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市直各部门要下放到位、不得截留,各县(市、区)要做好承接工作,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吕梁市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64项)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