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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2026/02/11 3.1k 阅读 386 点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

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吕政办函〔202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2020年9月23日印发的《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见》(吕政办发〔2020〕61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危化科 0358823121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