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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吕梁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2016/08/24 1.4w 阅读 116 点赞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吕梁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

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7日

吕梁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全面推进“十三五”吕梁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参照《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吕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廉洁和安全发展,按照市委“新布局、新发展、新形象”的总体要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以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为主线,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在事关转型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构建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新机制,为全市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新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强化全市域、全方位、系统性改革的理念,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以制约发展的突出短板为重点,率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

——坚持试点推进,点面结合。注重示范引领、先行先试、点面结合,及时总结经验,大胆探索改革新路径、新举措,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改革工作整体推进。

——坚持法治为先,依法改革。强化法治理念,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改革中的各类问题,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领。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责。

(三)主要目标。

按照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省、市关于转型综改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综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到2020年:

如期实现整体脱贫。围绕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切实落实“六个精准”的工作要求,大规模、全方位、精细化地开展扶贫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如期全面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支柱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三次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形成以现代农业和传统产业为基础、支柱产业为支撑、新兴产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

生态环境状况显著改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屏障得到进一步巩固,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得到大力推行,全社会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大气、水、土壤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全市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提升。

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提高。区域生产力布局进一步合理,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平川四县与山上九县实现良性互补和协调发展,县域经济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设施、产业等得到同步发展,基本形成“体制统一、规划统筹、资源共享、利益共得”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就业创业扶持机制进一步健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更加宽松,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现代化,全民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科技、金融、财税、土地、行政管理、对外开放等领域改革循序渐进,成为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有力支撑。

二、重大改革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建立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以化解我市煤炭、钢铁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这一矛盾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畅通企业市场化退出的渠道,着力清除僵尸企业,通过减量化生产、联合重组等方式,重点加强煤炭、钢铁等产能严重过剩的困难企业化解力度。通过努力,使得产能规模基本合理、发展质量明显改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煤炭局)

2.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以化解房地产库存问题、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控,稳定房地产市场。优化公积金提取方案,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打通商品房和公租房供需通道,将公租房保障范围由城镇户籍家庭扩大至城镇常住人口家庭。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到2020年,住房有效需求充分释放,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建立,房地产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房产局)

3.积极推进电力体制综合改革。着力破解我市铝工业发展的电力瓶颈,抓住我省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政策机遇,研究制定我市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在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先行先试,推进吕梁微电网、局域网和现代载能企业自备电厂建设,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理顺电价机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为加快全市铝工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4.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为有效解决我市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不足、企业创新政策不完善、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不高等一系列突出矛盾,通过发挥市场在产业技术创新中的导向作用,加快建立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立项、实施和评价的机制,建立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企业发展新模式。探索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从而有效提升我市企业研发能力,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取得一批科技创新成果,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5.加快创新科技和人才管理机制。着力破除科技和人才管理机制对我市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制约因素。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健全科技合作机制。制定创新驱动人才激励政策,加快高层次创新团队建设。从而带动高层次人才集聚和科技资源的整合,促进市域发展模式由要素驱动向人才驱动、科技驱动、创新驱动的转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三)金融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6.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围绕有效解决我市科技投入不足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融资难”问题,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稳定性支持、引导性支持、奖励和补助等方式。推动设立科技创新发展的各类联合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7.完善金融扶贫机制。以如期实现吕梁市“十三五”末整体脱贫为目标,建立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联动协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精准信贷支持。探索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担保机构,扩大保险扶贫产品覆盖面。加大各项政策性扶贫资金有效整合,提高对扶贫项目贴息力度,降低贫困地区融资成本。扩大金融普惠工程,进一步加快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网点等建设。(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四)财税管理制度改革。

8.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推行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推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加强财政专户管理,逐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五)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9.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改革。为了引导我市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矿业存量用地整合利用改革试点工作,努力解决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问题,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10.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了提高我市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释放改革红利,通过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权能及实现形式,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逐步探索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上市、同权同价。(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11.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为了提升我市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和利用效益,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和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加快盘活闲置和低效土地,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应制度,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优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快建立产权明晰、规划一致、竞争有序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六)资源节约制度改革。

12.推行节能新机制。着力解决我市资源不足、能源利用率不高的问题,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术创新和节能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借助实力雄厚的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加快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13.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围绕解决资源性产品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不灵敏的问题,着力理顺价格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水、气等价格改革。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七)城乡统筹体制机制改革。

14.开展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工作。围绕破除制约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激发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在不涉及行政区划层级调整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拓展试点镇功能的路径和方法。结合柳林县庄上镇、孝义市梧桐镇和下堡镇、离石区信义镇这4个扩权强镇试点镇各自的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保障用地权为重点,分类推进扩权强镇改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5.推进孝义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着力破除现行体制机制的束缚障碍,探索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体制、新机制,扎实推进孝义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等方面初步形成试点经验。(牵头单位:孝义市人民政府)

(八)社会体制改革。

16.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为了有效缓解我市的就业压力,以加快完善税收减免、专项资金奖励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抓手,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完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17.推进市区公交经营机制改革。打破我市公交经营私人垄断,回归城市公交公益属性,以“总量上规模,车型上档次,服务上台阶,管理上水平”为目标。将吕梁市区公共交通发展纳入政府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公共交通投入制度和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市区公交覆盖率,提高城市公交拥有量和市民出行公交分担率,有效减缓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益。(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8.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全面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探索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和企业简易注销试点。(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十)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

19.创新开发区开放发展机制。按照“产城一体、内外融合”的发展理念,以新型农村社区、煤化工循环产业集聚区、立体特色农业示范区“三区联动”为发展基础,积极推动全市开发区外向型经济及外贸体制机制改革,建设对外开放的核心载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0.发展“飞地经济”。按照“经济协同、产业转承”的思路,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型飞地模式,积极承接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及太原都市圈产业转移,吸引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共建、共管、共享”等多种方式建立产业转移示范区,促进行业领军企业与我市优势资源嫁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重大事项

(一)精准扶贫。

1.继续大力推进“8+2”农业产业化。扩大核桃、红枣、杂粮、畜牧、蔬菜、马铃薯、中药材、食用菌8大产业发展区域,增加农户覆盖面。围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基地县、特色村,培育地方特色高效产业。积极培育合作组织、扶持龙头加工企业,加快集贸市场建设步伐,拓宽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市农委、市“8+2”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2.实施“三个一”精准扶贫行动。抓好210万亩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新发展核桃经济林80万亩;实行核桃品种改良(高接换优)30万亩;实行红枣核桃综合管理示范基地建设100万亩(红枣30万亩、核桃70万亩),力争核桃主要分布区人均达到3亩,其它区域人均达到2亩,覆盖产区人口124.37万人,带动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编制完成吕梁山片区光伏扶贫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建设光伏电站,做到光伏扶贫电站与实施贫困村点对点有效衔接,实现吕梁光伏扶贫和光伏扶贫资产性收益全覆盖。力争完成6万护理护工和家政培训就业。在全市选择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吕梁卫校、吕梁高级技工学校、吕梁经管校和临县白文职业技校五所学校作为试点,在10个贫困县(区)全面铺开以护理护工和家政服务为重点的培训。(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市人社局)

3.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按照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和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方式,实施易地移民搬迁。“十三五”期间,对8万贫困人口和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并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4.实施卫生扶贫工程。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提高贫困人口在县级及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除省政府规定不予支付的项目外,其余医疗费用全部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赔付范围。提高政府补助比例,提高全市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助比例,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进入新农合制度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5.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积极调整各级财政教育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教育薄弱环节倾斜。突出解决因学致贫问题,倾斜支持贫困家庭孩子就学。继续扩大农村中小学生营养餐实施范围,对10个贫困县高中贫困家庭住校学生提供营养餐补助,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严格落实面向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计划、支援中西部地区协作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加快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各类学校建设的投入,积极改善贫困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6.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加快完善景区景点的路网等相关配套设施。充分挖掘吕梁红色文化、古镇古村、黄河风情等旅游资源,依托标准化景区景点,加快规划和开发观光农业、休闲度假、乡村体验等一批旅游扶贫产品。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名镇、特色乡村旅游点、品牌农家乐以及一批休闲农庄、乡村客栈、民俗展演、农业观光园,带动30个贫困村1.6万贫困人口致富脱贫。(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7.实施生态扶贫工程。持续加大贫困地区生态治理力度,支持贫困群众直接参与造林绿化、流域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稳定增加其生态建设和管护收入。(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8.实施社会帮扶工程。建立完善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体制机制。加强募捐活动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构建社会扶贫信息网络和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鼓励、支持、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脱贫攻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各类公益扶贫事业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各类扶贫志愿者活动。大力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市民政局)

9.实施社保兜底工程。通过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等办法,保障贫困人口兜底脱贫。建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家庭及收入,逐步实现我市农村低保补差救助。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将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县逐步提高到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加强农村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确保五保供养标准高于低保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二)产业转型。

10.有序化解过剩产能。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去产能政策,制定并落实化解过剩产能方案,有序化解过剩产能。实施煤炭资源再整合,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减少煤炭企业数量。提高煤炭集中开发度和集约化水平。严格核定焦炭、钢铁等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依法依规退出。鼓励中钢、文水海威等钢铁企业开发新产品,实现产品多元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煤炭局)

11.加快煤焦化产业创新发展。加快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开发和利用步伐,淘汰落后工艺,提高开采机械化水平和资源回采率。推动煤炭企业建立内部物料循环系统,实现煤矸石、矿井水、煤层气等煤炭伴生物和开采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发展矿区循环经济。以产业转型和产业链条延伸为主线,全力推进大型焦化项目和化产深加工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煤炭局)

12.建设全国重要的铝工业基地。完成全市“十三五”铝工业发展规划,以建设全国重要的铝工业基地为目标,以实施“煤电铝材”发展战略为途径,控制发展氧化铝,适度发展电解铝,大力发展铝材精加工、深加工。重点围绕兴县、孝义、交口、中阳和柳林五大基地加快铝工业延伸链条,提高铝资源就地加工转换能力和产品附加值。(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积极推进建设煤电能源基地。以“变输煤为输电,发展清洁能源,优化电源、电网结构,保障安全可靠供电”为目标,加快临县京能等5个核准在建电厂的建设进度,推进吕梁微电网、局域网建设和现代高载能电厂建设,加快煤电一体化开发。依托临县、兴县、岚县、柳林4个100万千瓦以上坑口电厂,发展大容量参数燃煤发电机组,建设大型煤电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14.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壮大新能源产业规模。与大企业、大集团合作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实现风电的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多能互补的新能源微电网系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5.积极推进清香型白酒业基地建设。以汾酒集团为龙头,引进先进的管理和技术,加快集“生产、经营、旅游、文化”为一体的杏花村酒业集中发展区的建设。推进中汾酒业与汾酒集团的实质性合作,推进白酒资源整合,有效实现产能置换。(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汾阳市人民政府)

16.积极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抓住我市作为全省两大煤层气产业开发基地之一的机遇,创新开发主体,重点从煤层气地面勘探和开发生产、煤层气井下抽采综合利用、煤层气液化工厂建设、完善煤层气管网建设、煤层气加气站工程建设等5个方面加大推进煤层气资源勘探和开发力度,把煤层气产业打造成我市转型发展的新兴支柱产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围绕红枣、核桃、食用菌、小杂粮、马铃薯、中药材、设施蔬菜、畜禽养殖等特色产业,构建果蔬、畜禽养殖、干果、粮油加工、农产品、冷藏物流六大产业链条,积极开发特色鲜明、引领市场的新、特、优农产品,构建“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市场”的产业化发展新体系,形成梯次结构的农产品加工集群方阵,创出吕梁品牌。(牵头单位:市农委)

18.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完成10个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新建6个专业批发市场、30个标准化集贸市场。强化市场营销,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发展农产品物流与冷链集散,加强营销队伍建设,支持主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流通企业等发展安全物流运输业,形成一大批专业化物流运输主体。加强农产品宣传推介,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经局)

19.探索休闲农业发展模式。发挥我市优质生态、人文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休闲农业景点建设。争取发展若干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休闲农业示范点接待人次和经营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20.建设吕梁云服务大数据中心。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高性能云计算项目和云平台项目建设,支持吕梁全市范围内的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天河云”的发布和运营,打造高水平云服务品牌。同时,积极与华为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在政策、资金、区位及市场资源等领域为华为公司提供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全力推进吕梁云服务大数据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离石区人民政府、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

21.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围绕《中国制造2025》,加快实施制造业崛起战略,推进新型能源汽车整车总装及关键零部件、煤炭高效自动化采掘成套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现代煤化工装备、高效太阳能发电设备、智能电网用输变电设备、绿色环保型高效输变电设备、智能环保型顶装焦炉成套设备等产品的制造,推动“吕梁制造”向“吕梁智造”转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2.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积极引导玻璃产业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加快发展以铝及铝系材料、钕铁硼永磁材料为重点的新材料产业,推进柳林李家湾光电子、岚县江川国威等新材料园区建设。大力推动新型耐火材料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3.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调整焦化企业布局,推进联合重组,加快基地化、园区化、大型化建设,延伸拓展传统焦化产业,加快培育焦炉煤气利用、煤焦油加工、粗苯精制、煤沥青深加工等四条产业链。根据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情况,适度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培育煤制乙二醇、煤制芳烃两大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煤炭局、市发展改革委)

24.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工业企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落实好电机能效提升实施方案。加快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积极推进太阳能光热及光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发电存储设备、光伏电站并网设备等。提高风电装备研发和规模化能力。推动LED在农业、医疗、通讯、道路、公共机构等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大力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能效评估为主要模式的节能服务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2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循环型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产业纵向循环式组合,鼓励企业间、产业间建立物质流、产品链紧密结合的循环经济联合体。深入推进试点和示范企业建设。支持兴县中铝、交口信发、文水金地、孝义金岩、离石大土河等一批重点企业循环式生产。开展交城、孝义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6.加快旅游业提档升级。加大旅游推介力度,吸引知名大企业参与我市旅游产品开发和品牌塑造。大力加强旅游设施建设,提升全市旅游接待能力。以红色文化、廉政文化、汾酒文化、名人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工业文化等旅游资源为依托,以临县碛口、文水苍儿会、孝义梦幻海水上乐园、汾阳中汾酒城等新兴景点为重点,积极开展国家A级景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27.构建商贸新模式。着力建设一批以绿城孝义城市广场、义乌商品交易国际博览城项目、丰邦汽车广场为重点的大型商贸项目,增加行业供给,扩大物资规模。在多领域推广连锁经营模式,鼓励美特好、开新宇、惠民、新天地、佳美电器等本地商贸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业态,以标准化的便利店覆盖离石区、吕梁新区、孝义市和汾阳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8.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业。依托我市云计算中心,加强与知名投资中介机构的合作,重点吸引阿里巴巴、苏宁云商、京东集团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运营企业进驻我市,快速带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9.完善物流配送网络。成立物流业推进领导组,加强规划引导,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大力改善发展环境,推动物流业平衡快速发展。布局建设一批起点高、规模适中、辐射范围广的物流园区,在县城和产业基地(工业园区)周边建设一批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在城市社区和村镇布局建设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形成层级合理,规模适当、需求匹配的物流配送网络。重点规划建设吕梁信义、吕梁新区、方山大武、临县白文、临县三交、柳林、孝义经济开发区、兴县魏家滩八大物流园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0.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全市中小微企业由煤焦、铸造、机械、冶金等传统产业向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技术和现代煤层气、煤化工等战略性新型产业转型。力争每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50户。实施民营企业家“千人培养计划”和“3个1”素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星火”工程、“小升规”企业培育工程,每年新创办小微企业2000户以上,新发展“小升规”企业20户以上。建设2个市级创业基地,创建一批县级特色创业基地,扶持民营企业多元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中小企业局)

(三)科技创新。

31.狠抓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大力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研究、示范与推广,积极实施低碳创新发展工程、技术转移促进工程,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和挂牌交易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入场交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吕梁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

32.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投资孵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现代科技服务体系。拓展“互联网+”的创业服务机构和新型孵化器的功能,建设要素集聚化、服务专业化、运营市场化和资源开放化的“创新创业综合体”。大力实施众创空间建设。支持离石数字生态科技城、柳林李家湾光电子产业园、孝义高新技术产业园、文水高新技术创业园等成为省级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33.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灵活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集中力量扶持具有优势的创新型企业发展,形成引领区域发展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每年培育100户中小微科技型企业、8户高新技术企业,力争专利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技术合同交易额年均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4.建立高端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围绕主导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学科发展,积极探索人文关怀为先、物质待遇从优,不迁户口、不改变人事关系、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的“柔性”引进机制,大力引进集聚外脑外智,每年都引进一批吕梁急需的专项人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四)金融创新。

35.大力推动金融振兴。鼓励金融机构采取延长贷款期限、创新金融产品等措施,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发挥市级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平台的作用,将农业企业、新兴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纳入保障范围,免收资金占用费,取消贷款主体年纳税额30万元以上的条件限制,帮助企业及时转贷、续贷。(牵头单位: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36.建设多元化、社会化融资模式。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综合投融资体系,通过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7.着力发展新兴金融机构。吸引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市设立财务分公司,支持我市自有企业尝试设立财务公司。探索设立物流金融公司,积极推动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38.优化发展保险业。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农机、农田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财产保险业务。有序开展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等涉农保险业务。发展多元化健康保险服务,健全意外保障服务体系。鼓励煤炭行业实行商业保险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保险化配套改革试点。创新小微企业保险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贷款+保险”模式。(牵头单位:山西省保险业协会吕梁办事处)

39.做大做强银行业。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完善网点布局,积极引进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增加我市银行业主体数量,争取筹建吕梁银行,新引进2至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快村镇银行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吕梁农村信用社改革,力争将全市农村信用社组建为吕梁市农村商业银行。各银行要积极向上级申请扩大市县分行的贷款审批权。(牵头单位: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吕梁银监分局)

40.加快发展地方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形成市、县两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支持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兼并重组。以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标准,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五)土地管理。

41.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县、乡、村三级,实现全覆盖,确保耕地保有量788.36万亩,基本农田保有量643.5万亩。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42.加强土地矿产资源规划利用。建立定位清晰、功能互补、利于宏观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六)生态修复。

43.深入推进吕梁山区生态脆弱区林业生态建设。持续增加吕梁山西侧至黄河峡谷水土流失区森林植被,改善防护功能,增强生态效益。加快推进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和“六大造林工程”,严禁非法侵占林地和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防治有害生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44.开展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启动岚县、交城、文水、汾阳、孝义汾河治理项目建设,启动交口县河流生态修复规划项目建设。加强河道疏浚和整治,修复河道自然形态,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改善沿河生态环境。加大种树、种草和管护力度,大幅提高流域内植被绿化和水土保持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45.实施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启动实施国家重点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国家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等国家级重点水保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46.加快矿山生态修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全面推进采煤沉陷区、采空区、水土流失区、煤矸石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等重点工程,重点推进土地复垦、林带种植和村庄搬迁。(牵头单位:市煤炭局、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

47.加快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推动重点行业利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强化污染减排。全力实施扬尘污染整治,加大燃煤烟尘、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加速淘汰黄标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交警队)

48.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强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保障水源地安全。深化工业企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实施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加强城市、工矿区和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支持条件成熟的重点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厂。(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49.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区域土壤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加强重点污染物和重点行业周边区域的土壤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对污染重、风险高的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综合治理与修复。(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50.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运营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加快推行由排污者承担治理费用、受委托的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化治理的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51.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继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全面停止工程区内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严格禁止一切人为的森林资源消耗。创建天保工程管理体系,加强管护队伍、基础设施及工程管理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52.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征占林地审批管理,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执行凭证采伐。(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七)城乡统筹。

53.加快吕梁新区建设。按照省政府批复的吕梁新区建设规划,加快建设力度,形成城市框架,完善基础设施。完成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确保拆迁人口回迁入住。加快推进便民工程建设,确保便民服务中心、法院审判庭等工程全面建成使用。确保建成吕梁新区客运枢纽下安汽车站、吕梁卫生园区、吕梁市图书馆、吕梁市群众艺术馆等一批重点工程,完成相应的配套公共设施。扎实搞好北川河生态治理,建成新区城市景观带。(牵头单位:新区建设管理中心、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文化局)

54.加快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加快太中银铁路以南区域的旧城改造,优化调整旧城功能,增强旧城竞争力,实施市区主次干道续建、断头路延伸、快速路建设,推进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和集中供热、供气等工程建设。将城中村管理纳入城市一体化管理,统筹管理市政、环卫、供电、供气等。推进城北居住片区、凤山居住片区、滨河居住片区和莲花池居住片区的改造。(牵头单位:离石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中心)

55.加快离石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全面升级和改造离石区管线及电信网、广电网、移动网、互联网、无线网、政务外网、政务专网、部门业务专网等各类网络。以城市管理、百姓生活和产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需求为基础依据,采用“基础体系+支撑体系+应用体系+保障体系”模式,在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居民服务、交通与城市安全等重点领域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统一完整的电子政务网络和城市级数据中心,建立面向群众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完成电子政务、智慧城管、智慧环保、智慧安监、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园区、智慧物流、智慧电子商务、智慧市民云、智慧服务亭、智慧社保、智慧医疗、智慧食药监、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就业、智慧社区、智慧能源、智慧城市体验中心等项目建设,全面建成“智慧离石”。(牵头单位:离石区人民政府)

56.优化铁路、公路、航空布局。加快推进阳双铁路、交口--石楼铁路及沿线货运场站、装车线规划和建设。加快吕梁--太原城际列车提速工作。推进高速公路网建设,力争西纵高速离石--隰县、汾阳--石楼高速公路开工建设,争取兴县黑峪口--静乐丰润、离石--祁县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新改建多条旅游扶贫公路。加强农村路网改造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养护,提高农村公路等级及通行能力。加强吕梁机场航线及通航能力建设,加快机场物流中心建设,加强航空与其他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吕梁机场)

57.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快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地下仓储,推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统筹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老旧管网,在城市新区推行综合管廊,在老城区结合旧城改造、道路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58.推动城市建设管理转型升级。推行低影响开发理念,推进吕梁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镇建筑物档案数字化、地下管网普查和数据建库,构建统一的公共基础数据库,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推动智慧城市综合和专项规模化应用,强化城市信息资源动态更新和管理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59.加快大县城和重点集镇建设。加快大县城建设,重点推动孝义、汾阳等市区建设。推动重点集镇建设,选择汾阳杏花、孝义梧桐、临县碛口等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创新投融资模式,开展村镇整治。创新发展理念,推行一批资源型城镇转型试点。重点建成兴县蔡家崖、临县碛口等一批特色旅游集镇,离石信义、汾阳阳城等一批商贸物流集镇,交城夏家营、文水百金堡、孝义梧桐等一批工业园区城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60.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扎实开展“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和宜居示范”四大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善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重点实施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连片特困区易地搬迁;以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为重点,兼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宜居美丽示范村建设。(牵头单位:市农委)

61.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围绕全市特色主导产业,组装集成一批农业先进技术,转化应用一批农业科技成果,培养一批优秀农业人才,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组织),打造一批绿色农产品“品牌”。(牵头单位:市农委)

(八)民生改善。

62.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建立科学完备的幼儿保教质量体系,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公立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到85%左右,建立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63.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城乡校长教师交流,建立切实可行的乡村教师支持制度,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积极落实高中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通过多种方式保障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力争为每一个残障少年儿童提供合适的、个性化的教育。健全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体制,通过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64.构建具有吕梁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市直中职学校资源整合和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建成一批高标准中高职学校,力争有一批中职学校跨入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行列。全面完成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每个县(市、区)都建成标准职教中心;完成吕梁护理职业学院、吕梁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吕梁技师学院和吕梁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四所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推进继续教育发展,启动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组织创建和全面终身学习活动,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自主、个人自觉参与的继续教育格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65.建设吕梁市医疗卫生园区。大力改善市级医疗卫生环境,新增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吕梁市医疗卫生园区:新建吕梁市中心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和吕梁护理职业学院,恢复运行市中医院。(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66.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为核心,全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新农合保障和服务能力,建立新农合筹资增长及费用分担机制,逐年递增人均筹资水平,其中财政补助年均增长40元左右,个人缴费年均增长10—20元。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67.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合理选择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促进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提高使用比例;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68.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逐步完善分级诊疗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推行医疗服务惠民措施。护士岗位管理在全市三级医院全面推开。(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69.建立健全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加强各级疾控机构、传染病、结核病定点医院实验室建设。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工程和重大疾病防治工程。继续开展妇幼健康示范县创建活动,力争60%的县成为省级示范县,25%的县成为国家级示范县;积极推进科学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构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早期预警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

70.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一工程”,力争实现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居民拥有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的目标;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现全市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探索公立医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办法。(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71.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机制。健全城乡一体人力资源和平等就业制度,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和资金投入绩效考核,建立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新增本地就业岗位预估和考核机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新型学徒制等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72.促进重点人群就业。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和转移人口、退役军人、残疾人群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完善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鼓励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高计划,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和跨地区就业。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扶持力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体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73.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统一的基本服务免费制度、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制定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人员培训、人才推荐、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就业信息监测平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74.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体化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实施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措施。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发展,健全居民医保体系。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做好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衔接。进一步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支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

75.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成市综合福利院,实现县级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全覆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办法。健全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福利事业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吕梁殡仪馆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76.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租房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面向产业集聚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努力解决城镇贫困家庭、农业转移人口和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居住问题。加大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继续抓好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积极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模式。(牵头单位:市房管局)

77.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立“住、养、医、护、康”五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养老服务业发展机制,加大各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养老设施合理布局、功能互补、集约建设和均衡配置,实现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市、县综合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面铺开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鼓励支持乡(镇)有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完善市、县、乡三级老年服务配套设施,增建老年活动中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78.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食品药品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健全食品药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科学化水平,实现从生产源头到终端消费的全程严格监管。(牵头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9.构建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市级“五馆一院”、县级“三馆一院”建设和达标提质,启动市级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城市健身步道,构建社区居民“15分钟健身圈”。创新融资模式,探索利用民间资本兴建公共文体服务设施之路。继续推动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活动室配备辅导员、管理员工作。(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80.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建立信用基础性制度和标准体系,确立信用监管体系。依托电子政务现有基础资源,采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全面归集市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共事业单位等掌握的信用信息,构建统一的市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建成“信用吕梁”门户网站,实现重点部门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培养一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具有国家信用管理执业资质的专业人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

(九)行政和投资管理。

81.大力推行PPP融资模式。加大PPP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做好PPP项目征集遴选并适时发布。创优环境、创优服务,推动签约的PPP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2.精简审批环节。承接好省下放我市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取消、下放、调整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前置审批。积极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牵头单位:市编办)

83.加快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绕健全市场经济制度,加快完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4.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特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推进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制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

(十)财税管理。

85.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大力推动中小企业金融解困工程,多措并举缓减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深化政银企保合作,加强担保体系建设,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强新型融资方式推广,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86.设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整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综合产业发展基金,推动设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在民营经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信贷扶持、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十一)对外开放。

87.参与黄河几字湾战略经济区建设。按照“战略新腹地,引擎黄河湾”的思路定位,积极推动政府、民间的经济往来,强化与陕西榆林、府谷的省市合作,加强与甘肃、宁夏、内蒙古的联系。发挥黄河几字湾省际旅游联盟作用,提升庞泉沟、武当山等知名旅游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88.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合作。依托大运高速和307国道经济走廊,强化交城、文水与太原清徐的合作。充分发挥离柳中城市群的核心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介孝汾灵祁太平等城市群的融合发展,在产业基础建设、结构优化提升、技术合作开发等方面实施规划一体化衔接、项目一体化布局、生态一体化保护和利益一体化共享。加强与忻州、临汾等县市连片脱贫机制建设,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分类施策,共谋发展。(牵头单位:市招商局)

89.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等国家战略。发挥我市丰富的能源资源优势,推动与沿带沿路国家建立友好城市,不断开拓开放合作新空间。充分利用日益便捷的交通优势,加强港口联建和联营协作,推动海铁联运、海空联运和通关一体化,促进我市能源资源产品、特色农副产品进入京津冀和环渤海市场,吸引区域要素资源回流。(牵头单位:市招商局)

90.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按照“价值链、生产链、供应链、资金链、技术链”的全链条招商模式,寻找发达地区供应链环节分拆机遇,以技术链延伸完善生产链,以产业链配置资金链,推进我市产业向价值链的高端延伸。(牵头单位:市招商局)

四、重大项目

按照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六位一体”的要求,加强市级重大项目的策划和储备,建立市级重大项目库,实施动态调整,促进产业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有效衔接。“十三五”期间,围绕扶贫开发、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等领域,分年度推出实施100个转型综改重大项目。

五、重大课题

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为制定各类转型综改专项方案、争取国家、省重大政策支持、出台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政策措施奠定基础。“十三五”期间,开展“供给侧改革促进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研究”等10项重大课题研究,具体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行动计划中安排。

六、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转型综改试验

(一)各县(市、区)转型综改试验。

围绕制约本县(市、区)转型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本县(市、区)“十三五”期间转型综改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明晰改革思路和工作措施,开展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各县(市、区)要在完成省、市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市、区)实际,每年自行确定至少2项重大改革,3-5项重大事项,5-10个重大项目,1-2项重大课题,全面推进本区域转型综改工作。

(二)市直部门转型综改试验。

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市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部署,完成各自所牵头的重大改革、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和重大课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转型综改工作领导组全面组织领导转型综改试验的推进实施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综改办)负责全市的转型综改中的规划编制、政策研究、指导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综改领导组统筹协调本区域转型综改试验各项工作,负责组织推进转型综改实施方案的落实,确保转型综改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改革,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主动做好政策引导、平台搭建等工作。

(二)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市厅合作机制,加强与省直各厅局的沟通协调;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市、县及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逐级分解任务,细化进度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和实施主体,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建立新闻媒体联动机制,扩大转型综改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三)完善细化方案。

全市按照“实施方案~年度行动计划”的滚动实施办法,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转型综改试验的目标、任务、要求等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下达。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提出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配套措施,落实进度安排,尽快启动实施。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转型综改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本领域的专项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配套措施,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四)实施考核考评。

制定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转型综改工作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考核评估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