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0日
吕梁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为吕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业人才,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发展思路,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促进就业再就业为主要目标,以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和工学结合为改革方向,以提升服务吕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能力为根本要求,全面推动我市职业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深度对接,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代农业、服务脱贫攻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吕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必要文化知识、熟练职业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为我市“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提供更大的智力支持、技能支持和人才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 2020 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在校生规模达到 50000 人以上,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以市统筹,落实办学责任。到 2018 年,县级职教中心全部通过省政府验收。到 2020 年,力争有 3 — 5 所中职学校跨入国家级、省级示范职业学校行列。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基本能够满足学校办学要求。到 2020 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比例达到 60 %以上;校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得以实施,师德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普遍提高。
转变职业教育发展方式,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强化内涵、提高质量,形成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以中职学校为骨干、以县级职教中心为基础、以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辐射的职业教育网络。
完善职业教育评价考核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评价学校,实施职业教育与产业、学校与社会结合的评价机制,逐步建立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相互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落实政府职责,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政府统筹、部门配合、行业企业与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
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面向从业人员的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二、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一)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坚持“政府统筹、部门联办、教育协调、多校一体”的办学模式,通过政府投入、吸纳社会资本、企业捐资、资产置换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整合现有职教资源、调整使用其他教育过剩资源、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进行,形成以职教中心为龙头,县、乡、村三级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目前,我市只有交城县、孝义市、交口县、石楼县职教中心通过省政府验收,到 2018 年,每个县(市、区)建成一所高标准、现代化的县级职教中心,并全部通过省级验收。通过省级验收的职教中心,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实施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根据国家、省示范职业院校建设规划,积极实施我市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力争到 2020 年建成 5 — 10 所高标准、现代化的中等职业学校,平均每所学校年招生 1000 人以上,在校生 3000 人以上,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梯队,力争有 3 — 5 所学校跨入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达到国家和省示范标准的市直中职学校,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实施骨干示范专业建设计划。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脱贫攻坚战略和“ 8 + 2 ”农业产业化振兴计划,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煤电一体、新型煤化工、铝工业、白酒、装备制造、新能源、旅游、物流、护理护工、家政服务与管理、“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到 2020 年,打造市级示范专业 20 个,省级示范专业 10 个,形成一批满足吕梁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并能发挥辐射作用的骨干示范专业。
(四)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配合国家、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于实训基地建设,为市直中职学校建设 10 — 15 个装备先进,设备对接产业,技术对接企业,具备教学、培训和生产等多种功能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加大财政投入,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成 2 — 3 个对接本地产业、功能实施齐全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五)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平台体系建设计划。“十三五”期间,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每年投入一定数额的经费用于市直中职学校校园网络和数字化资源建设。到 2016 年,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到 2020 年,职业院校校园网覆盖率达 100 % ,数字化资源专业覆盖率达 100 % ,全面实现职业教育信息化。
(六)实施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计划。以市统筹,落实办学主体,促进全市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打破部门界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办学效益,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市政府设立职业教育统筹协调机构,实现对职业教育的规划统筹、办学统筹、资源统筹和政策统筹。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发改部门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之中,做好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建设计划。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项目资金的落实,并监督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教育部门负责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专业设置、教育教学改革、就业指导。人社部门负责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落实,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编办负责省级编制部门有关职业教育学校人员编制政策的落实。城建、国土、金融、税务等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职业教育的相关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院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重点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七)实施产教融合与校企一体合作办学计划。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中的作用,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一体合作办学机制。建立职业教育与行业合作、学校与企业一体合作的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机制,加强校企合作,创新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合作办学模式,普遍实行工学结合,扎实稳妥地开展学生顶岗实习。企业可以通过参股、入股等形式与职业院校联合组建办学实体。规模以上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岗位数不少于企业技术岗位数的 10 % ,大中型企业每年提供的职业院校教师顶岗实习岗位数不少于在职员工数的 0 . 5 %。设立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构,围绕吕梁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举办职业教育与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主题论坛,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研究和制定培养规划,组织安排学生实习、就业,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体系。推广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模式,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产品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课程开发中心。
(八)实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计划。一是加强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文化基础知识教育、职业能力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探索具有职业教育特点和学校自身特色的德育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使其成为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二是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职业学校要根据市场需要,确定培养目标,及时调整专业设置,积极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力量,建立在行业支持下的专业教研机构,制定骨干专业建设标准,评选骨干示范专业。职业学校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职业学校与劳动力市场密切联系的机制。职业学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要不断开发新课程、编写新教材,增强职业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在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指导、师资培训和教学改革试验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学校要突出自身的教学特点,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实践教学时间,改善实习教学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师生根据教学需要自行研制、开发、生产相关的设备和教具。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开发职业教育资源库和多媒体教育软件。
(九)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实行职业院校编制每 3 — 5 年核定一次的动态管理机制。职业学校 25 %— 30 %的编制可用于外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外聘教师可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一是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考核,强化职责,全面推进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制,逐步建立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职业学校校长培训,推行职业学校校长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分期分批组织专业教师到相关行业或企业挂职培养,提高“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三是积极鼓励教师参加行业协会组织或到企业兼职,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新技术应用等项目,教师到企业兼职的业绩可纳入教师教学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结果。
(十)实施劳动者素质提升计划。职业院校在完成学历教育的同时,要面向企业、社会和各类有教育培训需求的人群,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利用“送教下乡”、“送教下矿(厂)”等多种形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熟练技术工人。“十三五”期间,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年培训达到 40 万人次以上。
(十一)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支持吕梁学院、山西医科大汾阳学院和太原理工大现代科技职业学院在我市办学。进一步提升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水平,加快吕梁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吕梁技师学院、吕梁护理职业学院建设步伐,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规划、资金、土地、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力争“十三五”期间投入使用。
(十二)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员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江种),也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凭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上岗。加大就业准入的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收未经职业教育培训人员的有关单位,要责令其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加强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行业人力资源的预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建立职业教育人才库,依托行业企业组织专场招聘会。税务、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职业学校毕业生本人自主创业或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个体经营者,凭本人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在税收、贷款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
三、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管理。加强职业教育研究工作,为职业教育宏观决策和职业教育改革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就业准入的法制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检查,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市、县两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风尚。企业要逐步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的经济收入,设立技师、高级技工岗位津贴。要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全市形成重视技能人才,支持职业教育的浓厚氛围,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三)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一是积极落实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 30 %的政策,并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市、县两级政府在安排使用农村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和扶贫资金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实用技术培训经费。政府用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财政性经费要逐年增长,增幅不低于当年财政增长幅度。二是落实企业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经费投入。各类企业要按(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1 . 5 %— 2 . 5 %足额提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 2 . 5 %提取,列入成本开支。三是鼓励社会各界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企业和个人通过政府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对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