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文水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
文水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修改文水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文政发〔2012〕 7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文水县城近年来城市框架逐步拉开,城市面貌发生较大变化,随着“一核一圈三群”城市发展空间的提出、太中银铁路的建设及文东新区的开发,现行的《文水县城城市总体规划文件 (2002 — 2030)》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县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二、尽快编制修编总体规划的纲要,将纲要上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待审查通过后进行规划成果的编制报批工作。
三、围绕当地农业产业、钢铁加工产业、机械零部件加工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及历史生态旅游产业与“一核一圈三群”城市发展空间,提出科学合理的城市空间布局。
四、完善县城交通组织,结合现状合理布局各主次干道的等级和走向,做好主城区道路与文东新区(火车站周边)道路的合理衔接。
五、合理布局城市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科学确定建设的规模。充分预留并控制好城市社会停车场、公交场站等用地。加强城市防灾设施规划建设,编制城市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切实解决防洪排涝问题,保障城市的安全。
六、对旧城区(或城中村)改造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具体的改造政策、措施、办法及指导意见。
望你县接批复后,尽快组织相关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按程序上报审批,以便于更好的指导你县的城市建设。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