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
批转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吕梁市文水县煤矿
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文水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吕梁市文水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10]18号)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关于吕梁市文水县煤矿企业
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
吕梁市人民政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山西潞安集团文水王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扩界增能的请示》(吕政报[2009]79号)、《关于潞安集团整合文水县王家庄煤矿、靛头煤矿及增加资源、扩大产能的请示》(潞矿办宇(2 009]466号)收悉。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于2010年2月2日召开会议审查通过了吕梁市文水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2处煤矿为1处,矿井能力由51万吨/年增加到120万吨/年。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山西潞安集团文水王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120
万吨/年);
二、重组整合关闭文水县靛头煤矿l处矿井。
2010年底前关闭的文水县靛头煤矿在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生产的,需按过渡期间生产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达不到过渡期间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关闭。
三、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嚣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国有大集团、大公司(5+3)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的,新增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应童新核实调整。
四、《方案》批复后,文水县人民政府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 008]168号及发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工作。各类许可证、照变更以工商登记预核准名称为准。
五、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