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关于公布吕梁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2010/01/04 1.7w 阅读 295 点赞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吕梁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经各县(市、区)申报、市专家委员会审议,批准《四姐闹温阳》等10个项目为吕梁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现予以公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吕梁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民间文学(共计1项)

序号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

1I一1姐闹温阳孝义市传统文化研究会

二、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共计1项)

2II~1交口八音会交口县文化馆

三、传统舞蹈(民间舞蹈,共计3项)

3III一1中阳旱船秧歌中阳县人民文化馆

4III一2柳林水船秧歌柳林县柳林镇青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5III一3上明龙灯岚县人民文化馆

四、传统戏剧(共计1项)

6IV一1兴县李家湾道情兴县人民文化馆

五、传统美术(民间美术,共计1项)

7VII一1兴县民俗剪纸兴县人民文化馆

六、传统技艺(传统手工技艺,共计3项)

8VIII—l桑皮纸制作技艺柳林县孟门镇文化站

9VllI一2马家醯醋、麻糖、醯瓜瓜柳林县马家醯醋加工厂

10 VIII一3“中秋云香”制作技艺交城县文化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