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九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晋政发[2009]27号)的要求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新增行政许可项目2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项;省下放管理权限行政许可项目1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项;设定依据变更项目4项;名称变更项目1项;实施机关变更项目1项。现将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认真做好对接清理工作,确保我市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