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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林业局等部门金融支持吕梁市林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9/19 9.6k 阅读 135 点赞

  关于转发市林业局等部门金融支持吕梁市林业

  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邮储银行吕梁市分行、中国人民财险吕梁市分公司五部门共同制定的《金融支持吕梁市林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其他金融部门可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部门支持吕梁市林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融支持吕梁市林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吕梁市林业局 吕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吕梁市财政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吕梁市分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

  为充分发挥林业生态建设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金融支持林业精准扶贫,实现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在精准脱贫中的带动效应,结合吕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入落实林业扶贫的工作安排,以精准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为基础,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保障,以创新金融扶贫机制为动力,以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为目标,发挥林业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势、扶贫部门的政策扶持优势、财政部门的资金结算优势、邮储银行资金网点优势,加大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扶持力度,为贫困群众创业增收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在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升林业对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贡献率。

  (二)工作目标。

  在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过程中,通过积极支持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对全市10个贫困县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全覆盖,助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三) 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助力脱贫。将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并参与造林、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自愿退耕还林、发展林业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重点支持对象,以促进林业产业扶贫为突破口,加大帮扶指导力度。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解决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2.依法依规,公平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的贷款条件、程序和办法组织开展小额扶贫贷款,公平公正落实承贷主体,明确还款、贴息方式,简便手续,主动服务,提高金融助推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精准扶贫水平质量,确保“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3.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矛盾问题。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贷款要素

  (一)贷款对象。

  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内,年龄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

  (二)贷款金额。

  建档立卡贫困户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合作社内贫困户贷款总额不超过本合作社造林工程结算总额的60%。

  (三)贷款期限。

  3年(含)以内且不超过购买式造林的回购日期。

  (四)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期间不作调整。

  (五)贷款用途。

  用于造林所需的相关费用。

  (六)还款方式。

  按月(季)还息、到期还本或按林业工程的结算比例分次还本、到期结清。

  三、贷款流程

  (一)提供资料。

  1.合作社资料:营业执照、合作社章程、造林工程合同。

  2.贫困户资料:借款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配偶(若有)身份证、户口本,扶贫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表、自愿参与合作社经营发展协议。

  (二)调查审核。

  合作社集中贫困户,邮储银行统一受理调查,双方填写相关法律文本。

  (三)贷款发放。

  1.开立账户,合作社和贫困户在邮储银行分别开立结算账户。

  2.签署合同,贷款审批通过后,与贫困户签署借款合同。

  3.受托支付,贫困户填写受托支付申请,邮储银行将贷款发放至贫困户账户,并受托支付至合作社账户。

  (四)贷款贴息。

  邮储银行每月(季)向当地扶贫部门提供已偿还利息清单,扶贫部门审核后,按月(季)贴息。

  (五)贷款偿还。

  到期一次性还本或按林业工程的结算比例分次还本、到期结清。

  (六)风险补偿。

  贷款到期未能偿还的,参照《山西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补充办法》和《吕梁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邮储银行提出补偿申请,扶贫部门、财政部门予以补偿。

  四、保险保障

  合作社要积极参加工伤、意外伤害、借款人意外险、新造林地自然灾害等各类保险,以化解风险。

  (一)借款人意外险。

  保额5万元,每年交保费150元。当贫困户贷款后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优先归还贷款,剩余部分支付给贫困户。

  (二)新造林地自然灾害险。

  参照生态公益林保险条款,每亩保险金额800元,每亩每年交保费1.8元。当新造林地发生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暴雪、雪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时,保险公司按受损面积、损害程度理赔。

  五、贫困户收益机制

  贫困户可享受如下收益:

  (一)贫困户根据本人造林劳动量享受劳务收入。

  (二)参与盈余分红。

  (三)自愿参与合作社发展经营并承贷的贫困户,每年可享受贷款金额一定比例的收益。

  除上述收益外,各县、各乡镇村还可探索村级持股、以工代补等收益机制。

  六、职责分工

  (一)林业(乡镇)部门:提供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工程承揽情况;将工程结算款项转入合作社在邮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二)扶贫部门:按照与邮储银行签署的合作协议,核实贫困户身份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及时进行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等工作。

  (三)财政部门:及时审核林业、扶贫部门提供的贷款贴息事项,及时拨付贴息资金。

  (四)邮储银行: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手续流程,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做好贷后管理、贷款回收等工作。

  (五)保险公司:对贫困户社员、合作社内参与造林的务工人员提供借款人意外险(已参保的应避免重复保险);为新造林地提供自然灾害保险;在保险费率方面给予不低于所收取保费10%的优惠。

  七、工作机制   

  (一)建立合作协调机制。林业局、扶贫办、财政局、邮储银行、保险公司市级机构每半年、县级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次根据议题分别确定会议召集人,讨论合作具体事宜和重点项目,推动和监督工作开展,对执行情况定期评估。

  (二)建立通报宣传机制。林业局、扶贫办、财政局、邮储银行、保险公司每季互相通报数据及情况,并将林业扶贫相关政策、发展规划、贷款投放数据、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等信息进行共享。

  (三)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要紧抓扶贫造林季节性特点,迅速安排,上下联动,确保金融支持林业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