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
办公室文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全市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6/06/29 1.7w 阅读 224 点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市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全市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2日

全市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总体安排部署,为鼓励引导动员组织全市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实施就业精准扶贫,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全市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快全市脱贫攻坚进程,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市委三届二次全委会议、全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按照全市脱贫攻坚总体安排部署,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任务,以就业指导、就业培训、产业吸纳、创业带动为主要措施,组织全市民营企业主动参与就业精准扶贫行动,积极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广泛就业,有效增加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切实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为全市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实施就业精准扶贫行动3年规划吸纳贫困劳动力不少于1.2万人,按照“吸纳就业1人,稳定脱贫1户”的总体思路,可直接带动4.8万人实现稳定脱贫。

实施就业精准扶贫行动年度规划:2016年规划吸纳贫困劳动力2000人;2017年规划吸纳贫困劳动力4000人;2018年规划吸纳贫困劳动力6000人。

三、实施范围

市域内法人民营企业。

四、实施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就业指导。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县(市、区)扶贫部门要以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全面掌握辖区内贫困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以乡以村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

2.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详细统计调查辖区内民营企业用工状况,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内民营企业调剂和增加就业岗位,甄别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

3.加强用工对接。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职能和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依据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和就业岗位信息,积极开展“就业脱贫指导月”、“贫困劳动力招聘周”等专项活动,搭建用工对接平台,通过网站、微信、进村入户等形式,将就业岗位信息及时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对接,促其上岗就业。

(二)强化岗前培训。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辖区内民营企业,根据用工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并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订单式”岗前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尽快上岗就业。

(三)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引进投资商、合作伙伴到贫困村投资创业,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及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农副产品供应基地、配套产品加工基地。民营企业通过创业兴业增加就业岗位,带动贫困劳动力广泛就业。

五、激励政策

(一)实施民营企业贫困劳动力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对民营企业根据用工需求组织举办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岗前培训,由县(市、区)中小企业部门审核确认,给予主办企业培训费一次性全额补贴。补贴资金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解决。

(二)实施民营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奖补政策。

民营企业吸纳全市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经县(市、区)中小企业、扶贫等部门联合审查确认,按照每人每月200元额度给予企业奖补,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奖补资金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支持。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再按每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补贴资金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切块支持。县(市、区)也要制定配套的奖补政策。奖补资金从各县(市、区)扶贫专项资金中切块给予解决。

(三)实行表彰奖励。

将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行动纳入全市年度表彰范畴。对在就业精准扶贫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将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市、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行动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发挥好就业精准扶贫行动的牵头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贫困村第一书记,要积极做好与民营企业的联络对接,积极争取企业的支持。

(二)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的先进典型,适时开展总结表彰,着力增强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引导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考核制度,推动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各县(市、区)中小企业、扶贫、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对贫困劳动力用工各项奖补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享受奖补政策的民营企业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存在虚报、套取、私分补贴资金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单位的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行动的支持力度。要把做好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行动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民营企业实施就业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