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结合吕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省、吕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对标全国一流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降低项目成本,提高审批效率。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进行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且高度不大于24米,地下不超过一层且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公共服务设施、普通仓库和厂房。具体以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见附件)为准。
(二)精简审批环节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优化为六个环节:项目核准/备案、申请并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并获得施工许可、申请并接受联合竣工验收、不动产首次登记。
(三)压缩审批时间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为13个工作日内:项目核准/备案:不超过1个工作日;申请并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不超过2个工作日;申请并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不超过3个工作日;申请并获得施工许可:不超过1个工作日;申请并接受联合竣工验收:不超过3个工作日;不动产初始或首次登记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四)降低成本
1.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岩土工程研究/土壤测试费用由政府统一购买;3.免缴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费用;4.市政公用服务部门提供“三零”服务时,涉及施工、掘路、伐移树木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政府统一购买。
四、保障措施
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才支撑,加大资金支持,提升技术支撑保障,强化考核监督等措施。
政策咨询: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规划建设科 848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