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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推动经济发展的意见》的决定

2018/05/01 1.3w 阅读 72 点赞

  吕梁市人民政府

  废止《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推动经济发展的意见》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8〕5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推动经济发展的意见》(吕政发〔2006〕56号),涉及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评比认定和表彰相关制度不再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