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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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18/04/27 3.9k 阅读 374 点赞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一批行政

  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5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7〕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应取消10项行政许可等事项。

  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同时,要在发文之日起20日内,对应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

  附件:市政府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10项)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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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