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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吕梁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15/01/27 2.1k 阅读 103 点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事业单位:

《吕梁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1231

吕梁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编办《关于吕梁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相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晋编办字〔2014167号),组建吕梁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扶贫中心),正县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农业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时期对贫困地区的扶贫战略、方针、政策、制度,提出符合吕梁实际的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办法、意见和建议等。

(二)具体实施新十年脱贫攻坚规划,完成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到 2020 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按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内源扶贫、效益扶贫、廉洁扶贫”的原则,做好全市“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相关工作,指导项目实施,服务农村扶贫对象稳定增加收入、提高素质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定脱贫。

(四)做好全市扶贫监测、统计工作,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信息化管理。配合市农业委员会对各县(市、区)政府和扶贫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并提出奖惩方案。

(五)大力开展扶贫开发宣传调研工作,广泛发动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形成大扶贫格局,努力开创新时期脱贫攻坚新局面。

(六)承办市扶贫领导组和市农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根据上述职责,市扶贫中心设 4 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组织协调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单位领导安排的有关工作;负责单位文函草拟印发及来电文函的处理;负责单位党务、综治、人事、劳资、车辆、劳动管理以及来人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机关印章的管理、机关理论学习、普法教育的组织等工作;承办单位领导交办的随机性工作。负责本单位文书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转接工作,并对全市扶贫项目档案提出指导意见并提供服务。

(二)扶贫移民工作科(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指导开展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市)扶贫移民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进度的督促,经验典型的推广,提供移民政策咨询、效益评估等服务。

(三)扶贫项目指导科(正科领导级职数 1 名)。

负责全市扶贫宣传调研工作,指导各县(区、市)扶贫部门开展“雨露计划”实施和贫困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以及扶贫干部培训,负责教育扶贫项目、科技扶贫项目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市片区扶贫开发项目、整村推进项目和彩票公益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对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政策咨询、工作流程等方面的服务,并对上述项目实行督促检查指导。

(四)扶贫监测科(科级领导职数 1 1 副)。

组织和动员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开展产业扶贫工作,负责小额信贷扶贫、村级互助资金、产业扶贫基金、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与小额贷款到户贴息等金融扶贫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贫困数据监测、统计工作,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负责全市扶贫开发成效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方案的制定、落实以及相关数据、材料的收集上报;对扶贫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效果等组织验收评估等。对全市扶贫资金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评估。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扶贫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17 名(全额事业编制 9 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8 名),其中: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4 1 副。

四、附则

本规定由吕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吕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